按照约定,我先是跟杨守成分了一半,每人十万,不过他没好意思收,因为我们刚才这已经不在治病的范畴之内了,又是破关又是过阴的,跟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。
不过我还是硬塞给了他,我告诉他,这是规矩。
剩下的十万,我本应该分给郭瘸子两万,剩下八万我和何雨晨一人一半,但何雨晨说,她刚好要用一万块钱,所以给她一万就行了,多余的她一分都不要。
这样的话,我倒是有点纠结了,总不能给他们两个三万,我自己留七万,那也太不仗义了。
再说,在地府里遇到师父的时候,他曾经告诉我,赚钱这件事对修行人来说,绝非福报,千万莫要因此沾沾自喜,否则将可能会惹祸上身。
于是,我就强行分给了何雨晨和郭瘸子每人三万,我也只收了三万,剩下的一万,我打算用来给老班主以及和他一同遇害的人,单独做一场法事超度。
何雨晨对我的做法竖起了大拇指,她说你很聪明,通常化解这种事情都要担很多的业,何况几十条人命,做一场法事是最好不过的,不但能给他们超度,同时也能给自己消灾,消除因为担业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接下来,周明阳就主动拿着那把二胡,去公安机关“投案自首”了,但这件事我没有参与,因为我一直惦记着师父留给我的那本书,所以离开周家之后,和何雨晨还有郭瘸子分道扬镳,独自回了公寓。
至于他们拿了钱之后去干什么,就跟我无关了,我回到公寓,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这本“出马仙笔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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